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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1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0〕4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将我校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开放,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团队人数应该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一般为1人,最多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每个项目指导老师至多2名,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项(包括未结项);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三、申报程序

 

1.6月17日前,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附件2),所在学院对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2.6月22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评委初评并签署学院意见,向教务处排序推荐,同时提交《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附件2)、《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89148978@qq.com

 

3.教务处组织项目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4.网络平台填报等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对已立项项目的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和总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监控机制,制定激励扶持政策。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严禁指导教师代替学生申报和完成项目研究,一旦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请相关二级学院对已立项在研项目进行自查,于6月22日前将《九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自查报告》(附件4)电子稿以及盖章后的纸质稿一并交至教务处教改教研科。

 

 

 

联系电话:8311017,联系人:徐老师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0〕4号)

 

附件2:《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20年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4:《九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查报告》

 

 

 

教务处

2020年6月11日

 



附件【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pdf已下载156
附件【附件2: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已下载148
附件【附件3:2020年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m已下载91
附件【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查报告.doc已下载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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