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附件2),为做好年会作品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学生经验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网络资源演示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推荐范围
2018年、2019年已获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参加过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不重复参与)。
三、推荐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按照《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3),根据申报类型,分别提交相应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
(1)学术论文:《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4)、学术论文(论文格式参照附件5)、论文查重查新报告;
(2)经验交流项目:《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经验交流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6)、展板信息、音视频展示材料(选报);
(3)创业推介项目:《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7)、项目内容简介。
2.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1项参加学校遴选,并填写《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附件9)。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推荐作品进行评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四、材料报送
7月23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本院推荐作品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包括《推荐意见表》及相应支撑材料、《推荐材料登记表》)发至89148978@qq.com。
联系人:教改科徐老师 电话:13576238119;0792-8311017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
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三届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3: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经验交流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附件4: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附件5: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6: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经验交流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7: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8: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附件9: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材料登记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