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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规程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3日

一、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实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提高学生观察、分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步骤,应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

二、实验课程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对学生实验能力培养的目的与要求,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材,保质保量开出实验。对于无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课程,不能进行实验教学。

三、实验课开设前应做好仪器设备、相关器材或有关工具等准备工作,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每个实验项目都应试做,并做好备用设备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

四、对第一次上实验课的学生班级,实验指导教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实验守则以及实验有关规章制度,有条件的实验室可同时向学生发放实验室简介等。

五、实验课前,指导教师要查点学生人数,检查学生预习情况,未预习或未交实验报告(无理由)者,不得参加实验。实验中,指导教师要巡回观察,具体指导。对违规操作和对不听劝告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六、不同的实验课,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使学生受到科学实验全过程的综合训练,要努力创造条件,以各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实验室。

七、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实验开设记录。同时注意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等安全工作。实验指导教师要及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实验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考试。

八、学年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制定下次实验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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